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融資融券範圍,以經證期會核准得為融資融券之有價證券為限。
  零股交易、鉅額交易,及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證券
  交易所)營業細則第七十四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稱櫃檯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以下稱業務
  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以議價、拍賣、標購方式之交易,不得為融資
  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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