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罹患惡性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早發性白內障,指符合下
列條件之一者:
一、惡性腫瘤: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以下簡稱特約醫院)醫
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已取得病理報告或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
。
二、再生不良性貧血:經特約醫院醫師診斷罹患再生不良性貧血,已取
得病理報告或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卡。
三、早發性白內障:經特約醫院醫師診斷罹患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
D-10-CM)資料編號範圍為H25-H26之白內障,已取得病理報告或診
斷證明書,診斷年齡為五十五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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