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慰問金申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法綜字第103300142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4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保健目

法規異動

訂定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