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委託人有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之情事時,除依該項之規定
  辦理外,並自逾期之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核定利率百分之十加收融資
  違約金,或按融券手續費率加收相當於一次手續費之融券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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