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管局為審查投資計畫及意見徵詢,應成立審查小組。 區內事業投資計畫,經審查小組審查作成決議後,由園管局核定執行。 前項審查小組之組成及審查程序等相關事項,由園管局另以要點定之。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刪除現行第二項,並將現行第七條移列至第二項。 三、第三項修正,有關審查小組之組成及審查程序等相關事項,由園管局 另以要點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