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委託人同意本公司、證券交易所、櫃檯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
  心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委託人之個人資料。
  本公司應將委託人開戶、註銷帳戶資料、授信額度及融資融券餘額傳送
  至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之電腦檔案,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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