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29
人,瀏覽人次:
88891851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縣板橋市公所受理非公有市場與攤販集中區廢棄物託運規費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8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本辦法收入依法繳交公庫,並納入年度預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