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舉辦祭祀活動之支出,其範圍如下:
一、定期舉辦之公共祭祀或追思儀式。
二、祭堂定時晉奉之祭品。
〔立法理由〕
考量現行國人信仰及葬俗多元,配合各宗教儀式及祭拜習慣,祭祀時晉奉
祭品不必然為花果香燭,爰修正第二款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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