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價格之評點計值,以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臺灣省物價統計月報 公布之臺灣省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總指數為基數,每一評點以新臺幣九 點二元為基準。 前項建築物價格評點計值,於每年九月一日按當年度七月營造工程物價 總指數調整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