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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制定依據
1.
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9日 (現行法規)
第十九條
第五條之其他建築物分類及第六條之重建價格,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 三條、第十五條之遷移費、補助費、補償金或救濟金查估標準,均由本 府另定之。但法律或法律授權之中央法規命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