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 1023190896號令修正發 布第26條、第27條條文及第24條附表十三,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工務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墳墓遷葬之補償或救濟,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
  墳墓遷葬補償救濟查估標準表(如附表十四)發給。

  本標準溯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