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庫券及短期借款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2月06日

條文關聯

  財政部於商得中央銀行同意後,得隨時買回尚未到期之國庫券。
  中央銀行為穩定金融,得隨時買賣國庫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