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取得許可證而無法實施發明之期間,其國內外試驗開始日在專利案公告 日之前者,自公告日起算;國內外試驗開始日在專利案公告日之後者,自 該試驗開始日起算。 為取得許可證而無法實施發明期間之訖日,為取得許可證之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