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申請人應至少每年辦理一次許可內容及對一級海岸保護區內保護標的影響
之檢查,並應作成紀錄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檢查申請人發現其使用行為有破壞一級海岸保護區內保護標的之虞者
,應採取適當措施,並通報一級海岸保護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主管
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明定申請人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申請許可案件之檢查,並應作
    成紀錄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二、第二項明定前項檢查申請人發現其使用行為有破壞一級海岸保護區內
    保護標的之虞者,應採取適當措施。
三、有關具體檢查事項、檢查頻度等,後續將依申請個案納入許可附帶要
    求事項,以利申請單位據以辦理。
四、申請許可案件之經許可內容包括承諾事項及許可附帶要求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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