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查申請許可案件,應由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組成之小組
審議之。必要時,得邀請其他專家參與。
〔立法理由〕
明定申請許可案件應由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組成之審查小組審議之。並規
定必要時得邀請其他專家參與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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