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69
人,瀏覽人次:
85132941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立國光藝術戲劇學校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8月19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本校各科置主任一人,其分組教學者,各組置組長一人,均由專任教師 兼任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