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中興大學學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9日

條文關聯

本校學士班學生,如認為就讀學系(學位學程)與本人志趣不合,得依照
本校另訂之學生轉系辦法申請轉系(學位學程),並報教育部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