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採認:指專科學校就申請人所檢附之國外學歷文件所為與國內同級同
    類學校相當學歷之認定。
二、參考名冊:指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就外國大專校院,收錄其名稱
    、地址所彙集而成並經公告之名冊。
三、驗證:指申請人持國外學校學歷證書、成績證明等證件,向我國駐外
    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申請證明文件形式效
    力。
四、查證:指學校查明證實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
    評鑑團體對學校認可情形與其入學資格、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等事項
    。
〔立法理由〕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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