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理出版品國際交換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條文關聯

  政府機關之出版品,其適合國際交換者,應視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
  館)之實際需要,由有關機關提供若干份作國際交換之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