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理出版品國際交換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條文關聯

  國內出版社或個人主動提供本館辦理國際交換之出版品,應經本館認可
  後處理之;其處理程序及寄發對象,由本館決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