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喪葬費補助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3月13日

條文關聯

  捐贈屍體器官移植,其喪葬費之補助標準如下:
  一、捐贈眼角膜者,補助新臺幣五萬元。
  二、捐贈前款以外之器官或捐贈多重器官者,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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