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內之私有廠房及相關研究生產設施,有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 項規定情形之一者,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得向其所有 權人徵購該私有廠房或相關研究生產設施(以下簡稱徵購標的),並通知 他項權利人。
一、徵購私有廠房及相關研究生產設施之事由。 二、園區內私有廠房之興建均需取得相關執照與管理局之許可,未依規定 興建之私有廠房,因所有權歸屬或有爭議,管理局應不予徵購,併此 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