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登錄事項表,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籍貫、住所或居所。 二、會計師證書字號。 三、學歷、經歷。 四、事務所名稱、地址。 五、設有分事務所者其名稱及地址。 六、在其他區域登錄者其登錄字號。 七、僱用助理人員者,其人數、姓名、學歷、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