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無黨籍及少數黨團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13日

條文關聯

  參加抽籤之委員,於每年首次會期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編定前,得互換
  其所參加之委員會,並應簽名以書面送交人事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