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無黨籍及少數黨團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13日

條文關聯

  人事處應依委員於每年首次會期報到先後,編排委員參加委員會之抽籤
  序號,並於開議日,將抽籤時間、地點、序號通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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