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26
人,瀏覽人次:
85179590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土地重劃抵費地出售盈餘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二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五目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以臺北 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為主管機關,市政府地政局為管理機關。並得 設管理委員會,其設置要點由市政府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