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臺北小巨蛋場館接管營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0月02日

條文關聯

  經營管理者應依據小巨蛋場館之性質、委託經營之項目及範圍,訂定小
  巨蛋場館相關租用管理要點、相關設施使用須知、場館工作規則及其他
  相關之必要規定,據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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