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66
人,瀏覽人次:
82560599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溫泉開發及經營許可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本標準施行前已提送申請案,尚未經審查許可者,應依本標準補繳審查 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