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經費抵扣自來水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以下簡稱衛工
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