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06日

條文關聯

  甄審委員會委員及兼職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車馬
  或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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