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16日

所有條文

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事件,
    依法而為妥適及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以期減少爭議及行
    政爭訟之行政成本,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二、行政罰法規定有關不罰、免罰與裁處之審酌加減及擴張參考表:(如
    附件)

三、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