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55
人,瀏覽人次:
92825787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99)府社團字第09942052700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3點,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社會類
/
人民團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月1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8)北市社團字第09830036500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3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99)府社團字第09942052700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3點,自即日起實施
附件下載
附件-行政罰法規定有關不罰、免罰與裁處之審酌加減及擴張參考表
附件-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法規異動
修正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