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26日

條文關聯

  畸零地及其相鄰土地之使用管理,依本自治條例之規定。
  前項所稱畸零地,係指建築法第三條規定地區內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之
  基地。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