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1月12日

條文關聯

  人煙稠密或有安全顧慮經本府公告之區域,禁止施放爆竹煙火。但經申
  請許可者,不在此限。
  申請前項許可者,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爆竹煙火目的、時間、地
  點、數量、種類、來源及安全防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本府申請許可,發
  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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