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頻管道由管理機關及使用人按下列規定維護管理: 一、指派專責人員成立維護團隊,建立定期及不定期巡勘維護、緊急災 害搶修及即時監控通報制度。 二、維持管溝結構體與佈設管纜之完整與功能。 三、控管排除道路坍塌沉陷、挖掘埋設及其他影響管道功能情事。 四、防範勞工安全、故意破壞或過失意外等人為事故。 五、經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後,方得開啟管溝、人(手)孔本體或 變動其附屬設備。 六、其他主管機關公(發)布或函頒之維護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