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精神疾病防治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9月09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精神衛生法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地區精神防治研究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地區復健機構及心理衛生輔導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病人精神醫療補助標準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病人申訴案件之審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精神疾病防治之審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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