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機密文書在機關內部相互傳遞,屬於「絕對機密」、「極機密」者,由
  承辦人員親自持送,屬於「機密」、「密」者,應密封或裝入特製堅固
  卷夾中傳遞。郵寄差送時,應使用雙封套及用掛號函件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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