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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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制定依據

1. 財政部關務署辦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3月4日 (現行法規)
一、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本署)處理國家賠償事件,除法令另有規定
    外,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2. 國家賠償法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 (現行法規)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制定之。
3.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9年6月8日 (現行法規)
本細則依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