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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制定依據
1.
財政部關務署辦理國家賠償事件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3月4日 (現行法規)
一、財政部關務署(以下簡稱本署)處理國家賠償事件,除法令另有規定 外,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
2.
國家賠償法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 (現行法規)
第一條(立法依據)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四條制定之。
3.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9年6月8日 (現行法規)
第1條
本細則依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