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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預防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
制定依據
1.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現行法規)
第十一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八款關於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事項,例示如下: 一、危害或破壞機關事件之預防。 二、協助處理陳情請願。 三、與相關機關協調聯繫安全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