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訂定志願服務計畫經費統一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

制定依據

1. 志願服務法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現行法規)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
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