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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訂定志願服務計畫經費統一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人任字第1053023140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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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人任字第 1083009643號函修 正發布第7點,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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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111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人任字第1113002147號函修 正第5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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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人任字第1113008512號函修 正第7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