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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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

制定依據

1. 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15日
壹、目的
    為統一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之執勤
    及作業要領,以提昇指揮、調度、管制、聯繫之功能,發揮整體救災
    救護之力量,達到減少人命傷亡及災害損失之目的,特訂定本作業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