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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
制定依據
1.
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15日
壹、目的 為統一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之執勤 及作業要領,以提昇指揮、調度、管制、聯繫之功能,發揮整體救災 救護之力量,達到減少人命傷亡及災害損失之目的,特訂定本作業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