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得設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與研究本市都市計畫說明書 中載明須經都市設計審議者,或經本府公告須經都市設計審議之本市重 大公共工程及重大建築開發案。 本府得設高雄市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與研究本市都市計 畫指定為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地區之開發許可。 為美化市容及適應地區特性,本府得訂定各地區都市設計基準,作為設 計審議之參據。 前項都市設計基準,應經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