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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委託市庫代理銀行簽發市庫支票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4日
制定依據
1.
高雄市市庫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9日 (現行法規)
第三十條
市庫集中支付電子作業處理要點及委託市庫代理銀行簽發市庫支票管理 要點,由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