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雄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3日

制定依據

1. 高雄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廢止 (現行法規)
  高雄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市單行法規之綜合審議及發布事項。
  二、關於本市單行法規之統一解釋事項。
  三、關於本市單行法規之整理編印事項。
  四、關於交辦法案之研擬事項。
  五、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