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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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福建省連江縣大同之家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95年8月3日

制定依據

1.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091年11月21日 (現行法規)
  本府下設大同之家、公路監理所、港務處、地政事務所山各鄉戶政事務
  所等二級機關,分別受各業務主管局之督導,辦理特定業務;其組織規
  程另定之。
  本府為應業務需要及辦理上級政府授權或委託業務,得增設附屬機關,
  其組織規程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