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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作業規 定
時間:
中華民國94年10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0月20日內政部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6點(原名稱:辦理性 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作業規定)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社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8月14日內政部(92)臺內防字第 0920064812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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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0月20日內政部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6點(原名稱:辦理性 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作業規定)
附件下載
附件一-性侵害加害人社區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處遇評估報告書
附件四-急性動態危險因素量表
附件五-穩定動態危險因素量表
附件六-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社區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處遇成效評估報告
附件二-整體性評估表
附件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紀錄表
法規異動
修正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