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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地名譯寫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8年2月24日內政部臺內地字第0980023103號令廢止全文12點; 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地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9月19日內政部臺內地字第0910012037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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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6月30日內政部地政司(92)臺內地字第09200737901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地名英文譯寫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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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12月30日內政部地政司(92)臺內地字第0920062995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起實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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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98年2月24日內政部臺內地字第0980023103號令廢止全文12點; 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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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鄉鎮市區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中英對照表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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