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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兩岸專案申請緊急醫療包機與特定人道包機人員入出境審核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署出陸潔字第1020047004 2號令廢止,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警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8月7日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境行楚字第 095201361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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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署出陸潔字第1020047004 2號令廢止,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