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當事人閱覽卷宗須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普法字第 1021006213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當事人閱覽卷宗須知( 財政部高雄關稅局))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關務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